中国绿色时报2月27日报道(记者杨劼王佳纯)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日前编制印发野生动物管控摘引,以指导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管控。摘引内容涵盖疫病监测、应急处置、执法监督和野外管护等九部分共60条。
其中明确,疫病监测对象主要为蝙蝠类、啮齿类、灵长类和迁徙候鸟。监测区域集中在候鸟迁徙通道、越冬地、保护区、边境一线和交通要道。
重点监测野生动物携带或感染的人兽、人禽共患传染病。摘引对封控隔离、未批先养、遗弃动物及放生放归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了规范,要求在野生动物种群越冬地、繁殖地、迁徙通道等重点监测区域设立专人值守。
同时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、相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为行政执法主体。根据法律法规,明确各类与野生动物相关的违法行为及处罚办法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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